首页 /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企业总部应当结合实际,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方式,对食品进货查验、贮存配送、巡查检查、人员管理等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情况进行电子化记录,提升食品安全智慧管理水平。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