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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暂停南京师范大学考古发掘资质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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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暂停南京师范大学考古发掘资质的通知
文物保函〔2019〕450号
南京师范大学:
鉴于你校考古项目负责人已不足4人,且管理不力,无法正常开展田野考古实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考古发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暂停你校考古发掘资质1年。请你校认真梳理考古学科发展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抓紧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2019年5月15日
- 制定机关
- 文物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