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3号)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3号)第三十八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