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3号)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3号)第三十二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反映与银行保险机构的消费纠纷,同时提出应当由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处理的其他事项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