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3号)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

第二十三条

银行保险机构在消费投诉处理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向投诉人提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消费纠纷的建议。投诉人同意调解的,银行保险机构和投诉人应当向调解组织提出申请。调解期间不计入消费投诉处理期限。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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