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3号)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以下简称“消费投诉”),是指消费者因购买银行、保险产品或者接受银行、保险相关服务与银行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产生纠纷(以下简称“消费纠纷”),并向银行保险机构主张其民事权益的行为。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