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破产、倒闭、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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