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消费者凭发货票和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固定电话机商品。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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