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第五十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发布前,从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医疗卫生机构已设立伦理委员会的,应当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机构的执业登记机关备案,并在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登记。
- 制定机关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附则
本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发布前,从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医疗卫生机构已设立伦理委员会的,应当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机构的执业登记机关备案,并在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