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伦理审查

第三十二条

伦理审查工作具有独立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伦理委员会的伦理审查过程及审查决定。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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