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第三十条

第三章 伦理审查

第三十条

境外机构或者个人与国内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应当向国内合作机构的伦理委员会申请研究项目伦理审查。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