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伦理审查
第二十九条
多中心研究可以建立协作审查机制,确保各项目研究机构遵循一致性和及时性原则。 牵头机构的伦理委员会负责项目审查,并对参与机构的伦理审查结果进行确认。 参与机构的伦理委员会应当及时对本机构参与的研究进行伦理审查,并对牵头机构反馈审查意见。 为了保护受试者的人身安全,各机构均有权暂停或者终止本机构的项目研究。
- 制定机关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伦理审查
多中心研究可以建立协作审查机制,确保各项目研究机构遵循一致性和及时性原则。 牵头机构的伦理委员会负责项目审查,并对参与机构的伦理审查结果进行确认。 参与机构的伦理委员会应当及时对本机构参与的研究进行伦理审查,并对牵头机构反馈审查意见。 为了保护受试者的人身安全,各机构均有权暂停或者终止本机构的项目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