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伦理审查

第二十二条

伦理委员会批准研究项目的基本标准是: (一)坚持生命伦理的社会价值; (二)研究方案科学; (三)公平选择受试者; (四)合理的风险与受益比例; (五)知情同意书规范; (六)尊重受试者权利; (七)遵守科研诚信规范。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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