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

工程勘察企业应当向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进行勘察技术交底,参与施工验槽,及时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的问题,按规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