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八条工程勘察企业应当拒绝用户提出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合理要求,有权提出保证工程勘察质量所必需的现场工作条件和合理工期。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