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工程勘察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报告。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