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文物局负责全国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并组织制定文物保护工程的相关规范、标准和定额。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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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