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施工、监理与验收第二十条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新的文物、有关资料或其它影响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要立即记录,保护现场,并经原申报机关向原审批机关报告,请示处理办法。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