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章 施工、监理与验收第十八条重要文物保护工程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报批招标文件及拟选用的施工单位。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