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二章 立项与勘察设计
第十五条
勘察和方案设计文件包括: (一)反映文物历史状况、固有特征和损害情况的勘察报告、实测图、照片; (二)保护工程方案、设计图及相关技术文件; (三)工程设计概算; (四)必要时应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材料试验报告书、环境污染情况报告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及勘探报告。
- 制定机关
- 文化和旅游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立项与勘察设计
勘察和方案设计文件包括: (一)反映文物历史状况、固有特征和损害情况的勘察报告、实测图、照片; (二)保护工程方案、设计图及相关技术文件; (三)工程设计概算; (四)必要时应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材料试验报告书、环境污染情况报告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及勘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