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立项与勘察设计

第十二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已经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获得批准后,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报批勘察设计方案。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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