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地下矿山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动火作业结束后,要对作业现场再次用水喷洒,并安排专人在作业地点检查1h,发现异常,立即处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动火作业现场的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填写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确认。
- 制定机关
- 国家矿山安监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动火作业结束后,要对作业现场再次用水喷洒,并安排专人在作业地点检查1h,发现异常,立即处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动火作业现场的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填写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