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颁布的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