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旅客携带物、邮寄物使用的木质包装未加施IPPC标识的,经检疫未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准予入境;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