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积极支持、促进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深化公平竞争理念,规范管理行为和改进有关政策措施,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 (一)宣传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在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提供公平竞争咨询; (三)组织开展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的竞争影响评估,发布评估报告; (四)组织开展培训交流; (五)提供工作指导建议; (六)其他有利于规范管理行为和改进有关政策措施的竞争宣传倡导活动。 鼓励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主动增强公平竞争意识,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提升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能力。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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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第三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