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对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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