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第十条第十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见、会议纪要、函件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