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三章 审批登记程序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务部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一)文件不齐; (二)申报程序不符合要求; (三)商务部已经通知暂停受理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申请。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