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第三章 审批登记程序
第十三条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该审核包括: (一)项目设立的必要性; (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申请人资格; (四)申请人信誉; (五)业务人员资格。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审批登记程序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该审核包括: (一)项目设立的必要性; (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申请人资格; (四)申请人信誉; (五)业务人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