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资质分类与条件

第九条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可以承担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路基路面(含绿化)的各类养护工程。 申请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管理的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10年累计完成公路路基路面各类养护工程不少于70公里,其中二级及以上公路不少于30公里,且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具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中高级会计师不少于1人。 (3)企业具有从事公路工程的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高级工不少于3人,中级工不少于6人。 2.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技术设备。 3.企业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近3年财务主要指标状况良好。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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