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章 资质分类与条件第六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分为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四个序列。 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养护资质下设甲、乙两个等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不分等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