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二章 资质分类与条件

第六条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分为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四个序列。 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养护资质下设甲、乙两个等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不分等级。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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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