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第九条
第九条
当事人提交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与质押登记相关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五)质押担保的范围。
- 制定机关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当事人提交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与质押登记相关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五)质押担保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