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等方式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

制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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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