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乡镇档案工作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乡镇档案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机构、人员及其职责第八条乡镇应当明确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建立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处理乡镇档案工作重要事项。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