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乡镇档案工作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乡镇档案工作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乡镇档案工作在上级档案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实行统一领导、科学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利用。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