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乡镇档案工作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档案局1998年印发的《乡镇档案工作试行办法》(档发字〔1998〕1号)同时废止。 附件:乡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乡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