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乡镇档案工作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街道档案工作可参照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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