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乡镇档案工作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乡镇档案工作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六章 档案信息化第三十一条乡镇应当加强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化成果管理,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档案数字化、信息化服务的,应当对受托方进行监督。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