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乡镇档案工作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指定人员负责档案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便于利用。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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