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章 行为规范第十一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经营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