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约谈工作指引》的通知第六条
第六条
约谈对象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由多个部门联合实施的,可以视情况约谈牵头部门、主要责任部门或者多个部门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约谈多个部门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可以采取集中约谈或者个别约谈的方式。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约谈对象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由多个部门联合实施的,可以视情况约谈牵头部门、主要责任部门或者多个部门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约谈多个部门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可以采取集中约谈或者个别约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