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约谈工作指引》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约谈应当制作《执法约谈记录》。《执法约谈记录》应当如实、全面反映约谈情况,并由2名执法人员和被约谈人逐页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原则上应当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笔、摄像机等执法设备记录约谈实施全过程,约谈视听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2年。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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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约谈工作指引》的通知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