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国家保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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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