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资质单位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国家保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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