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二章 等级与条件
第十四条
申请涉密文件资料、涉密光电磁介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的单位不得有外国投资者投资。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申请资质以及资质有效期内的,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与挂牌交易的股份比例不高于总股本的30%; (二)实际控制人在申请期间及资质有效期内保持控制地位不变。
- 制定机关
- 国家保密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等级与条件
申请涉密文件资料、涉密光电磁介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的单位不得有外国投资者投资。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申请资质以及资质有效期内的,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与挂牌交易的股份比例不高于总股本的30%; (二)实际控制人在申请期间及资质有效期内保持控制地位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