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七章 奖惩第三十五条对在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质量管理部门或报请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