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七章 奖惩第三十三条质量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数据,检测结论的,视情节轻重,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