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质量检测

第二十八条

工程质量检测实行有偿服务,检测费用由委托方支付。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确定。在处理工程质量争端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支付。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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