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管理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诚实信用,不得损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