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环保的原则,保证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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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